诉讼法与司法制度论文_认罪认罚被告人反悔权研

来源:黑龙江社会科学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1-1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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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文章摘要:认罪认罚程序运行是单方听取意见而非双方协商程序,具结书亦非控辩双方签订的“契约”。被告人在一审宣判后应当享有反悔权,反悔权在性质上属于请求权。为防范权利滥用

文章摘要:认罪认罚程序运行是单方听取意见而非双方协商程序,具结书亦非控辩双方签订的“契约”。被告人在一审宣判后应当享有反悔权,反悔权在性质上属于请求权。为防范权利滥用,被告人在一审宣判后的反悔必须有正当理由,应当建立被告人反悔时间与举证责任倒置的逆向梯次关联机制。为保障权利运行,实行检察权的“二元”有限抗诉机制和“反悔不从严”的裁判分级审查机制,区分“应当型”抗诉与“可以型”抗诉,并根据反悔事由确立裁判权的分级审查,对于仅上诉的案件不得取消量刑优惠,抗诉案件至多取消量刑优惠而不能将反悔行为作为“从严”的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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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DOI:10.13317/j.cnki.jdskxb.2021.62

论文分类号:D925.2

文章来源:《黑龙江社会科学》 网址: http://www.hljshkx.cn/qikandaodu/2021/1112/906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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